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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器械公司注册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代办医疗器械公司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十年代理经验


一、申请与接收
企业登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企业根据办理范围的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发表》;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遗失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有);
4.在《首都医药》上登载的遗失声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5.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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