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北京医疗器械公司注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
医疗器械验收规定
一、公司应当核实并监督三方企业验收人员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验收记录,并审核三方企业出具的验收记录是否包含以下内容: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等。
二、核对三方企业提供的验收记录上是否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是否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三、监督并核实三方企业在验收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验收记录。核实验收记录是否包含以下内容: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验收日期、验收情况、经办人等;验收记录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产品有有效期的);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核记录应当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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