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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北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流程

发布:2024-09-12 16:45,更新:2024-09-17 08:30

一、准备材料阶段

  1. 填写完整的《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确保广告内容、发布媒体、广告形式等详细信息准确无误。

  2. 准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提供医疗广告的成品样件,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广告内容。

  4. 如果广告内容涉及特定的医疗技术、诊疗方法、药品、医疗器械等,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临床试验数据等。

  5. 提供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办理)。

二、提交申请阶段

  1. 将准备好的材料备齐后,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注意,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2. 提交申请的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与审查阶段

  1. 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 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检查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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