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办理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编制说明
其他问题说明
(一)医疗器械产品归类的优先原则
鉴于医疗器械产品的复杂性,对技术交叉或学科交叉的产品,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归属:一,按照临床专科优先顺序;二,多功能产品依次按照主要功能、高风险功能、新功能优先顺序;三,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附件类产品,优先归属整机所在子目录或者产品类别。
(二)药械组合产品的标示
2009年11月12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械组合产品注册有关事宜的通告》(2009年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公告)规定: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需申报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根据产品属性审定意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药品或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并在申请表中注明“药械组合产品”。为和16号公告中的保持一致,在新目录中,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药械组合产品,除列出管理类别外,另标注了“药械组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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