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器械公司注册.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
销售员职责
一、学习并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中有关销售质量管理的条款,规范销售行为。
二、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和购货人员的合法身份,并索取其合法证照,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证照的经营单位和无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销售医疗器械应订立合同,或者与购货单位订立年度供货协议或意向书。
三、掌握库存医疗器械动态,对效期较近、库存时间较长的合格医疗器械要积极组织销售,避免造成损失。
四、正确介绍医疗器械,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五、注意收集由本公司售出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情况,对医疗器械销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及时追回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
六、按规定做好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保存。
七、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并妥善保管备查。自觉学习医疗器械业务知识,熟悉产品的性能,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努力提高技能;
八、对使用或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详细讲解产品的结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保证产品的使用效果,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
九、对产品做定期的售前,售中,售后检查,及时处理产品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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