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审批条件
1、项目建设满足实践正当性的原则;
2、项目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或其它有关专项标准中规定的公众和职业人员照射剂量限值的规定;
3、符合国家规定的、与所从事的辐射工作相适应的拟建场所、设施和装备;
4配备合格的专(兼)职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制定了辐射安全规章制度、环境风险防范、辐射事故应急豫案和相应的监测计划;
5、辐射工作人员有辐射环境安全培训计划,具备相应的防护知识、且无职业禁忌症;
6、辐射工作单位有从事相应辐射活动的技术、经济、人员管理能力;
7、开展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单位具备相应的放射性三废的处理、处置设施和相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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