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益祥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吊销、出版物许可证、代理记账、辐射安全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等服务,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用心去感受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较好的服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项目名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法定实施主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十一条)3.《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八条)4.《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和有关事项的通知》 (食药监械监〔2014〕143号)5.《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7年修订版)的通告》(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2017]25号)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期限) 受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企业住所所在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受理。
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质量制度目录
(一)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质量管理的规定;
(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随货同行单等);
(四)供货者资格审核的规定(包括供货者及产品合法性审核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五)库房贮存、出入库管理的规定(包括温度记录、入库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出库记录等);
(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包括销售人员授权书、购货者档案、销售记录等);
(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包括销毁记录等);
(八)医疗器械退、换货的规定;
(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包括停止经营和通知记录等);
(十)医疗器械召回规定(包括医疗器械召回记录等);
(十一)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定(包括设施设备相关记录和档案等);
(十二)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规定(包括员工健康档案等);
(十三)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包括培训记录等);
(十四)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包括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相应的记录及档案等);
(十五)购货者资格审核;
(十六)医疗器械追踪溯源;
(十七)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
(十八)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十九)质量管理记录制度;
(二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
(二十一)销售记录制度。